GRADE EVALUATION

- 等级测评 -

     

河南宝通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为定级单位的信息系统提供等级保护工作咨询服务,按照流程规范、方法科学、结论公正的测评要求,开展客观、公正、安全的测评服务,以帮助各个定级单位完成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工作。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测评单位,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技术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第三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第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等级测评。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第三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第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自查。

河南宝通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致力于保障各行业、单位的信息安全,恪守流程规范、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公正的质量方针,塑造成省内权威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机构,面向各个行业、单位的信息安全保障需求,积极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服务咨询,支持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建设工作。